一、依據:本競賽規程經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競(二)字第1140000000號函備查。
二、目的:
(一) 推展全國自由車競技運動人口及水準,打造台灣東部為自由車公路賽天堂,促進單車騎乘與綠色觀光休閒、健身渡假之全民單車運動風潮。
(二) 2026年亞洲自由車公路錦標賽暨青年公路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遴選之依據,公費出國參加國際賽事經費將視體育署補助、本會自籌及募集社會資源情形編列。
(三) 為鼓勵有潛力的選手,在經費有限之下,擬開放選手自費參賽(需經由選訓委員會議通過)。
(四) 2026年國際公路賽國家代表隊選拔遴選依據。
(五) 114年優秀或具潛力青年運動選手培訓計畫檢測及115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青年運動選手培訓計畫遴選依據。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五、協辦單位:臺東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交通部公路總局、臺東縣警察局、花蓮縣警察局、臺東市公所、卑南鄉公所、鹿野鄉公所、關山鎮公所、池上鄉公所、富里鄉公所、玉里鄉公所、長濱鄉公所、成功鎮公所、東河鄉公所、臺東縣體育會、臺東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臺東縣城鄉生活運動協會、花蓮縣體育會自由車委員會。
六、活動日期:民國114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星期五至日)。
七、比賽日期:民國114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星期六至日)。
八、活動地點:臺東縣境內公路、花蓮縣境內公路、臺東森林公園。
九、檢錄時間與地點:
(一) 計時賽:11月22日(六),上午07:00,臺東森林公園。
(二) 公路賽:
(1)11月23日(日),男子菁英組&男子U23組&男子青年組上午07:00,臺東森林公園。
(2)11月23日(日),女子菁英組&女子U23組上午07:30,池上大坡池音樂廳。
(3)11月23日(日),女子青年組上午07:30,長濱風車民宿。
十、參加資格:
(一)凡中華民國之國民且已向本會申請114年選手證者均可自由報名參加,領隊會議時必須攜帶選手證以供裁判驗證,否則不得參賽。
(二)本錦標賽已登錄UCI國家錦標賽(Class:CN),如欲取得UCI積分,請洽本會申請UCI選手證(UCI ID),並於領隊會議前供裁判驗證。
(三)每單位(隊伍)每一組嚴格僅限報名1隊參賽,不可重複報隊參賽,經發現有隊伍和其他某支隊伍實屬同一單位(隊伍),大會將依有違公平競賽原則,不予受理該隊報名參賽。
(四)請報名進行到付款方式頁面後,在收件人資料中的備註欄填寫 !!!你的UCI選手證號!!! ,以維護國手選拔權益。
十一、 分 組:
組別 |
年 齡 資 格 (依 114年計算) |
男子菁英組 |
22歲(含)以上,民國 92年(含)以前出生者 |
女子菁英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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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U23組 |
18-21歲,民國 93 ~ 96 年出生者 |
女子U23組 |
|
男子青年組 |
16-17 歲,民國 97 ~ 98 年出生者 |
女子青年組 |
十二、 比賽項目:
十三、 報名辦法:
(一) 有報名參加選拔之項目,才有被選為該項目國家代表隊的權利。
(二) 敬請教練及選手謹慎留意,報名參加後取得國手公費參賽資格者,若無故(受傷或不可抗力之因素,需經協會選訓委員會通過)放棄參賽資格或未出賽,基於影響其他人入選參賽之機會,將召開紀律委員會審議後,最重予以禁賽 2 年之處分,並函送體育署備查。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
(四)報名費用:報名費新台幣 1,000 元整,報名「個人計時賽項目」者需繳交保證金 1,000元(如已報名個人公路賽,則個人計時賽項目免收報名費,但仍需繳交保證金 1000 元) 。
(五) 晶片押金:
-
- 報名者,需繳交晶片押金 : $1,000/人,請於「報到確認」時領取晶片、比賽結束時於大會服務區返還晶片並退還押金;2 人以上車隊統一收取押金$2,000/隊;車隊報名須統一領取並統一歸還。以伊貝特報名網所規定之三大超商機台繳費。
- 晶片若有遺失者,每片需再付賠償金新台幣 2000 元(亦即押金恕難退還)。
- 於如以車隊報名者,派代表報到時需全隊一起領取報到物品,嚴禁另行單獨個別領取,如無法遵循此項規定,建議改以個人報名或以另一隊名報名;如以個人報名者,則不受此限制。
(六) 逾期、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大會將不接受臨時或追加報名,如未參賽,所繳報名費用於扣除相關行政作業所需支出後退還餘款。請審慎填寫報名表內資料,賽會(領隊會議)前 20 天(114 年 11 月 02 日)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者,視同棄權,不予退款。
(七) 依國際自由車總會(UCI)安全條例之規定,凡參加自由車賽事之選手,自身也必須辦理保險。
(八) 保險:大會依規定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 1.大會投保旅行平安險:保額 300 萬/醫療 5 萬
- 2.大會投保公共第三人意外責任險額度如下:
- a.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
- b.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
- c.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二百萬元
- d.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四百萬元
- e. 每一事故之自負額上限 2,500 元
十四、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止逾時不受理。
報名相關事宜請洽趙國威先生。
地址:81165 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 160 號(自由車場左側)
電 話:(07)355-6978(電話報名恕不受理)。
電子信箱: cycling.org.tw@gmail.com
十五、 報到與相關會議:
十六、 活動流程(草案)
十七、比賽路線(草案):
➢個人計時賽路線
➢個人公路賽路線
十八、成績計算:
(一) 錦標賽的成績計算:個人公路賽成績與個人計時賽成績將以菁英組、U23組、青年組分別計算及排名。
(二) 本錦標賽已登錄UCI國家錦標賽,將給予國家錦標賽積分,UCI積分表及相關規則請參閱2.10.008。
(三) 「2026年亞洲自由車公路錦標賽暨青年公路錦標賽」國家代表隊遴選依據:
1.菁英組、U23組、青年組:以本場次個人公路賽成績所得積分及96聯賽桃竹站積分累計總和,為亞錦公路賽遴選依據。
2.菁英組、U23組、青年組以本場次個人計時賽的個人成績排名為亞錦計時賽遴選依據。
(四) 國際公路賽國家代表隊個人公路賽遴選依據:
1.成績計算為累計「96聯賽桃竹站」公路賽積分及「全國錦標賽」「個人公路賽項目」積分之積分累計總和。
2.菁英組與U23組合併計算個人總排名,為國際公路賽遴選依據。
(五) 積分表:
(六) 115 年度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訓練計畫的遴選依據。
(七) 比賽規定:
1.男子菁英組&男子 U23 組:熱身出發至卑南國中(355.3K)開始放行,熱身速度 35公里/小時。
2.男子青年組:中立熱身約 30 公里後開始放行,熱身速度 35 公里/小時。
3.男子菁英組&男子 U23 組選手被男子青年組選手追及將淘汰。
4.女子菁英組&女子 U23 組選手被女子青年組選手追及將淘汰。
5.各組落後領先選手 15 分鐘即淘汰。
十九、規則:採用國際自由車總會最新之公路規則及大會特別規則進行,賽事中相關違規行為罰則及罰金參照規則 2.12.007 條執行。注意 2024 年 UCI 新規,全國錦標賽菁英組判罰參照 2.12.007 Column 2,U23 及青年組判罰參照 2.12.007 Column 3。(註:中文版 UCI 公路賽規則已公告於協會網站)
二十、 中立器材:大會將提供 2 部中立器材汽車與 2 部中立器材摩托服務。
二十一、獎勵辦法:
(一) 團體總錦標:錄取總優勝(菁英組、U23 組及青年組)前三名隊伍頒給團體總錦標獎盃各乙只。
(二) 個人獎勵:各組錄取前六名,一至三名頒發獎牌、獎狀,四至六名發給獎狀。
(三) 團體總成績計算:各組前 6 名按 7、5、4、3、2、1 之積分累計,有兩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第一名多者優先,如第一名相同等,則以第二名計算,餘此類推,若完全相同不能判定時,其名次並列,所遺留之名次不遞補。
(四) 為鼓勵有潛力的選手及推廣該項運動,在經費有限之下,獲得各組別以下名次者,將取得 2026 年亞洲自由車公路錦標賽參賽權(含公費及自費員額),獲得參賽權之公費及自費員額的人數將視當年度體育署補助、本會自籌及募集社會資源情形編列。確切公費及自費員額與經費資訊將於亞錦賽前 1 個月周知。
(五) 國際公路賽國家代表隊個人公路賽遴選依據
二十二、
器材服裝:
(一) 參賽者須戴符合安全規定的自由車專用安全帽,符合國際自由車總會(UCI)規定的公路賽器材,車輛必需有剎車系統,裝備不合規定者,不得出場比賽。
(二) 一般通則:競賽車輛不可輕於6.8kg。
(三) 個人計時賽項目:需完成驗車手續方得參賽。如需使用身材豁免設定之選手,請備妥半年內醫療院所健檢證明,於領隊會議前(證照查驗/出發單備註)提出,並配合現場裁判可能之身高抽檢確認。
(四) 因路線考量,計時賽各隊需自備機車跟隨(僅能攜帶備用輪,不允許攜帶備用車)。
二十三、頒獎典禮:
(一) 頒發優勝前三名,優勝選手必須穿著整齊運動服與運動鞋親自出席頒獎典禮,無故不到者,將取消名次及成績,由下一位選手遞補。
(二) 頒發團體總錦標,優勝隊伍務必派代表著整齊運動服與運動鞋出席頒獎典禮,無故 不到者,將取消團體總錦標名次,由下一隊遞補。
二十四、申 訴:
(一) 程序 ─ 應由單位領隊或教練,於「該項比賽後」30分鐘內,簽字以書面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正式提出,並以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提出申訴,同時繳交保證金新臺幣5,000元整,申訴不成時沒收其保證金充作大會基金。
(二) 如未經上述程序提出申訴以致干擾比賽進行,將由審判團採取適當處分,以維競賽之進行。
二十五、本賽事為競賽活動,有一定難度,參賽者應自行注意身體健康情況並衡酌參加強度競賽可能產生之風險。如有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喘等狀況或有其他疾病而不適合激烈運動者,請衡量自身狀況報名參賽,對於其因此所生之事故,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二十六、參賽者請詳閱賽事相關簡章、參加須知,瞭解相關提醒事項、賽事規定及注意事項,簽署「切結書」,如有顧慮或無法同意賽事風險切結書之內容者,請勿報名參加。
二十七、會裁判人員有權視參賽者體能狀況及道路安全等狀況,決定中止落後距離過長之參賽者暫停或中止活動,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十八、賽事將近如遇颱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天災或事況,由於大會以安全為考量,有權決定是否取消或改期,則報名費將不受理退費。
二十九、賽事期間,如遇天候因素(雨天、風大、天色灰暗等)等不可抗力之事,導致賽程無法全部舉行,則已經進行部分賽制的賽事項目將依既有的比賽結果決定之,不再擇期舉行;而未舉行的賽事項目亦不再擇期舉行。
三十、性騷擾申訴管道如下:
電話: 07-3556978 傳真: 07-3556962
電子信箱: cycling.org.tw@gmail.com
申訴信箱地址: 81165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160號(自由車場左側)
三十一、運動禁藥管制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
選手注意事項:
(一) 任何參與國家代表隊選拔賽之選手均可能被抽測到藥檢,如拒絕檢測者,取消本次賽事所有成績。
(二) 選手如因治療用途而必須使用禁用清單上之禁用物質或禁用方法時,須向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申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ue/)
(三) 本次賽事之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截止日期為114年10月22日(比賽開始30日前)。
(四) ※治療用途豁免申請時間得於競賽規程公告前,先於協會官網公告年度行事曆。
(五) 運動禁藥相關規定請參閱財團法人中華運動禁藥防治基金會官網「公告」(https://www.antidoping.org.tw)
(六) 禁用清單:(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prohibited-list/)
(七) 採樣流程:(網址:https://www.antidoping.org.tw/testing-procedure/)
(八) 其他藥管規定。(https://www.antidoping.org.tw/e-learning/)
三十二、公費出國參加國際賽事經費將視體育署補助、本會自籌及募集社會資源情形編列。
三十三、其他事項
(一) 如受本會、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簽署單位(含國際奧會轄下各組織、國際單項運動總會、國家運動禁藥管制組織、國家奧會、國際綜合賽事主辦單位)及其他權管單位所為之禁賽處分者,於禁賽期間不得參與選拔、比賽等任何活動。
(二) 相關肖像及個人資料僅供主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使用。
三十四、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報體育署備查後公佈之。